含藥物飼料添加物
類型:regulation-concept
別名:飼料添加抗生素、藥物飼料添加物
含藥物飼料添加物指依《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》第 4 條及附件二,可添加於飼料中用於畜禽的藥物。現行準則所列的用途包含促進生長、提高飼料效率,以及疾病的預防與控制。台灣自民國 89 年起逐年檢討刪減品項,依防檢局 2015 年的說明累計已刪除 34 種,但並未全面禁止——附件二至今仍列有可用品項。
所屬主題:農藥、動物用藥與食品添加物
知識關係
- 含藥物飼料添加物 其殘留適用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(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法務部))
- 含藥物飼料添加物 WHO 建議限制使用以降低 抗生素抗藥性(來源: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)
來源
- 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
第 4 條與附件二規範含藥物飼料添加物的用途與品項。
- 防檢局自 89 年起已逐年檢討刪減 34 種含藥物飼料添加物,有效降低動物用抗生素用量
民國 104-12-01 發布。所述用量變化期間為民國 100 至 103 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