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站

含藥物飼料添加物

類型:regulation-concept

別名:飼料添加抗生素、藥物飼料添加物

含藥物飼料添加物指依《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》第 4 條及附件二,可添加於飼料中用於畜禽的藥物。現行準則所列的用途包含促進生長、提高飼料效率,以及疾病的預防與控制。台灣自民國 89 年起逐年檢討刪減品項,依防檢局 2015 年的說明累計已刪除 34 種,但並未全面禁止——附件二至今仍列有可用品項。

所屬主題:農藥、動物用藥與食品添加物

知識關係

來源

  1. 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全國法規資料庫(法務部)|發布 2025-01-08|擷取 2026-09-03

    第 4 條與附件二規範含藥物飼料添加物的用途與品項。

  2. 防檢局自 89 年起已逐年檢討刪減 34 種含藥物飼料添加物,有效降低動物用抗生素用量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(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)|發布 2015-12-01|擷取 2026-09-03

    民國 104-12-01 發布。所述用量變化期間為民國 100 至 103 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