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藥、動物用藥與食品添加物
農藥與動物用藥不是「有沒有」的問題,而是「用什麼、用多少、殘留多少才算合規」的問題。這個主題整理台灣的管理架構、幾個最常被混用的名詞,以及國際機構在哪些事情上意見一致、哪些還沒有共識。
這個主題涵蓋什麼
本主題涵蓋農作物的植物保護用藥、畜禽水產的動物用藥(含含藥物飼料添加物),以及與這兩者直接相關的殘留管理制度。台灣的法源分成兩條線:農藥與動物用藥的「使用端」分別由農藥管理法規與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規範,「殘留端」則統一回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授權訂定的殘留容許量標準。
核心問題
- 「殘留容許量」是安全門檻,還是管理門檻?
- 台灣現在還允許把抗生素加進飼料裡嗎?
- 為什麼 IARC 說嘉磷塞「可能致癌」,EFSA 卻說它不符合致癌分類?
- 官方的蔬果農藥殘留抽驗結果要去哪裡查?
重要實體
-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regulation
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》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2 項訂定,規範食品中動物用藥的殘留容許量。標準中的容許量指的是「指標性殘留物質(marker residue)」的含量,而非該藥物所有代謝產物的總和。標準表中未列出的品目,適用不得檢出。
- 含藥物飼料添加物regulation-concept
含藥物飼料添加物指依《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》第 4 條及附件二,可添加於飼料中用於畜禽的藥物。現行準則所列的用途包含促進生長、提高飼料效率,以及疾病的預防與控制。台灣自民國 89 年起逐年檢討刪減品項,依防檢局 2015 年的說明累計已刪除 34 種,但並未全面禁止——附件二至今仍列有可用品項。
- 嘉磷塞pesticide
嘉磷塞是一種非選擇性的除草劑成分,在台灣屬於核准登記的農藥,其在農產品上的殘留受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》規範。它同時是國際上關於「危害鑑定」與「風險評估」結論不一致的代表案例:IARC 於 2015 年將其列為 2A 級「對人類可能致癌」,而 EFSA 於 2023 年的評估認為其不符合致癌性分類標準。兩個結論回答的不是同一個問題。
- 國際癌症研究總署(IARC)institution
IARC 是世界衛生組織轄下的癌症研究機構,其專論計畫負責評估各種物質的致癌「危害」。IARC 的分級回答的是「這個物質在某些條件下有沒有能力致癌」,而不是「在一般人的實際暴露量下風險有多高」。理解這一點,才能正確解讀 2A 級之類的分類。
- 抗生素抗藥性concept
抗生素抗藥性指微生物對原本有效的抗微生物製劑產生耐受性,使既有治療失效。WHO 於 2017 年發布指引,建議停止對健康動物例行使用抗生素以促進生長或預防疾病。台灣於民國 114 年啟動「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」,由疾管署、食藥署與農業部共同執行,農業面向包含研擬降低動物用抗生素使用的策略與評估替代物質。
- 農藥殘留容許量regulation
農藥殘留容許量是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》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2 項授權訂定的管理數值,規定各項農藥在各類農產品上可容許的殘留上限。該標準以附表形式呈現,除殘留容許量表之外,另訂有外源性農藥容許量表、免訂容許量之農藥、公告禁用農藥,以及農產品分類。
- 防疫一體(One Health)concept
防疫一體是一個把人類健康、動物健康與生態系健康視為互相牽動的整合性架構。WOAH 引用的 OHHLEP 定義為「一種整合而統合的方法,目標是永續地平衡並優化人、動物與生態系的健康」。台灣在民國 114 年的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中,即以防疫一體作為跨部會合作的架構。
延伸閱讀
- 殘留容許量、殘留量與「零檢出」:三個常被混用的詞
看到「檢出農藥殘留」的新聞時,第一個該問的問題不是「有沒有」,而是「跟哪個標準比」。這篇整理台灣殘留管理的三個關鍵詞各自的意思。
